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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职责

发布时间:2023-11-1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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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领导小组在院理事会的领导下,对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政策、措施、计划有决定权和检查、督办、考核、奖惩权。

  2、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听取信息公开管理办公室的工作汇报,总结实施信息公开的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的安排并提出要求。

  3、审议和和批准信息公开管理办公室工作小组的工作计划、人员变更、重要事项及落实措施。

  4、对信息公开管理办公室的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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