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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区转诊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肿瘤患者就诊的治疗管理水平,体现分级诊治的原则,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按照双向转诊有关规定,我院已与十八里店、小红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双向转诊关系,并成立肿瘤医联体办公室,设立专线电话:87698709,实行24小时连续服务,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明确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质量。

  • 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处理。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协商的相关规定(摘录)

    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 协商解决医疗纠纷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尊重客观事实。医患双方应当文明、理性表达意见和要求,不得有违法行为。协商确定赔付金额应当以事实为依据,防止畸高或者畸低。对分歧较大或者索赔数额较高的医疗纠纷,鼓励医患双方通过人民调解的途径解决。医患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应当签署书面和解协议书。

    人民调解的相关规定(摘录):

    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申请人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申请调解。书面申请的,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和理由等;口头申请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和理由等,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获悉医疗机构内发生重大医疗纠纷,可以主动开展工作,引导医患双方申请调解。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已被受理,或者已经申请卫生主管部门调解并且已被受理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终止调解。

    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幸福大街甲37号

    电话:010-87541766

    传真:010-87541700

    行政调解的相关规定(摘录):

    医患双方申请医疗纠纷行政调解的,应当参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31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向医疗纠纷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已被受理,或者已经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且已被受理的,卫生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终止调解。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需要鉴定的,鉴定时间不计入调解期限。超过调解期限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计生委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甜水园东里甲一号

    诉讼的相关规定(摘录):

    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甲2号

  • 异地就医10大热点问题解答

    1. 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异地就医应遵循“先备案,选统筹区,并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就医”的流程,备案成功的参保人员,在本人备案成功的异地统筹区内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等,可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费用。

    2. 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需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手续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参保区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多种途径,以登记本人信息、签署个人承诺书的方式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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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如何核实备案是否成功?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线上办理的异地备案,可在“异地备案”界面,点击右下方“备案记录”,选择“自助开通”,查看异地备案状态和详情信息。

    4. 办理备案时,需要选择就医地的定点医院吗?

    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诊、住院就医不需要选定点医院。

    门诊特殊病就医需按规定办理资格认定或登记(备案)手续选择定点医院。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根据医疗机构的级别、服务能力不同,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的联网医疗机构范围也不同。具体的异地联网医疗机构名单,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医保服务APP或小程序等途径进行查询。

    5. 备案成功后,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就可以直接结算、实时报销吗?

    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的本市参保人员在本人备案成功的异地统筹区内的已开通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实时报销。

    门诊特殊病则一般需要参保人员在本人选定的异地已开通门诊特殊病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院就诊,所发生的门诊特殊病相关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实时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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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如何查询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相关信息?

    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异地备案”页面,查询服务点击“异地就医更多查询”,选择“直接结算费用”。

    7.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是否有“有效期限”?

    有。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时,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选定备案有效期限,备案生效日期和备案截止日期以系统登记日期为准。

    8. 异地就医备案后,本地医保是否能正常使用?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本地就医无影响。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原选定的本地个人定点医院保持不变,可在本地和就医地双向享受医保就医待遇,原则上不低于参保地跨省转诊转院待遇水平。

    9. 在外地因急诊抢救就医,未能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怎么办?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急诊抢救就医时,视同已备案,允许参保人员直接结算相关门诊、住院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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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参保人如何取消异地就医备案?

    【线上办理】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等办理的“自助备案”,可在上述渠道自助办理取消备案。通过地方医保服务APP、小程序等途径备案的人员,也可通过原备案途径取消备案。

    以北京市为例,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如需取消异地备案,可登录“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我要办”,选择“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取消申报”,点击查询,核实您要取消的异地就医备案信息,点击“提交”即可。

    【线下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如需取消异地备案,可由本人或委托人持信息填写完整的《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和相关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办理。

    原标题:【必看+收藏】 异地就医十大热点问题解答

    来源 | 北京医保、中国医疗保险

    编辑 | 王梦媛 何作为

  • 停车说明

    因地理环境受限,院内及医院入口处无法停车,医院出口(医院东门)处有一个停车场可停车。另外,在医院出口东边150米左右有居然酒店用品城停车场(以下简称:居然停车场)可供停车,居然停车场距医院入口大约300米。在前往医院出口停车场的同时,会经过居然停车场,可根据情况选择停车场进行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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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院就医,需要从医院入口进入医院,驾车来院可以有以下3种途径可供选择:

    1、有行动不便患者,请驾车到医院入口处,患者下车后立即开往停车场停车

    2、从南四环、博大路方向来院,可以导航到医院入口让患者下车,把车开往停车场停车

    3、从东四环、G2方向来院,如果没有行动不便的患者,可以先导航到医院出口停车场,停车后步行大约150米到医院入口处进入医院

    接患者出院,请从医院出口停车场接人。

    从医院入口到医院出口停车场驾车,有3条路线可供选择,其中第一条路线最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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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入口、医院出口停车场及居然停车场导航二维码: 查看详细

    来院驾车直接停入停车场方向指引(按驾车路过方向给停车场编号:1号停车场【居然酒店用品城停车场】;2号停车场【医院东门停车场】): 查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