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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患者须知

发布时间:2024-02-2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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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医疗护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患者创造安静、舒适的住院环境,早日恢复健康,请您了解以下管理规定。

  1、患者入院时只需携带生活必须品,如拖鞋、洗漱用品、卫生用品及换洗衣物等,其他物品不必带入。现金和贵重物品请您妥善保管,避免丢失。

  2、患者入院时严禁携带刀具、各种电器、酒精炉、电热毯等,病房内禁止做饭。护士站配备水果分割器及削皮刀供大家使用。

  3、住院期间根据您的病情及治疗需要,经科室批准下达医嘱可由亲属或聘请护工陪护,家属需持陪护证陪护。陪护床需每日早7:00;中午13:30收起,其他时间不得随意摆放。

  4、住院期间请您带好腕带,以便我们核对您的信息。未经医护人员许可,不得更换床位。

  5、住院期间请您爱护公共设施及物品,节约用水电。保持病室清洁、整齐、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家属不得坐卧患者床铺等。衣物,被服出院时交清,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6、住院期间保持病室安静,不在病房及走廊等公共区域大声喧哗,观看电视及使用手机时,注意音量控制。院区内禁止吸烟、酗酒。

  7、住院期间不随意串病房、未经允许不随意翻阅病历。患者或家属如需下楼活动,需向护士站报备并听从护士安排,在院区固定范围内进行活动,不得外出医院。

  8、住院期间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离开院区及留客食宿。如需外院检查,需经主管医生同意签字后,方可出行,检查完毕及时返院,并报告医生护士进行销假,住院患者一律不得在外留宿。每晚21点医护联合查房。

  9、病人饮食应听取医护人员的意见,特别是伴有糖尿病、高血压者,更应在营养科指导下合理食用饮食。

  10、住院期间,为支持院方落实廉洁行医的规定,请勿向医护人员赠送礼品或钱款。

  11、陪护探视须知如下:

(1)非探视时间,科室实施封闭管理;

(2)探视时间:15:00-16:00,每次不超过1人;

(3)学龄前儿童不宜探视,治疗、检查时间、有传染性疾病(含上呼吸道感染)时,谢绝探视;

(4)探视者探视期间不得随意串其他病房或滋扰其他患者,不得坐卧患者病床,以免引起交叉感染;

(5)探视过程遵守病房管理,保持病房内清洁,安静。

  12、住院患者作息时间表

住院患者作息时间表
5:30-6:30抽血13:40-14:00测量生命体征
6:00-6:10测量生命体征15:00-16:00家属探视
16:00治疗、做检查
7:00-7:30早餐17:00-18:00晚餐
8:00-11:30治疗
查房
做检查
18:00-18:30测量生命体征
11:00-12:00午餐20:00-20:30发睡前服药
20:30-21:30医护联合夜查房
12:00-13:30午休21:30熄灯休息